我对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解——紧锣密鼓、趁热打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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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先锋队建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消灭自己;这听上去很不可思议,但正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核心观点。无产阶级专政或社会主义阶段,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无产阶级要不断通过各种形式的斗争,一步步消灭政权中残余的资产阶级法权,先锋队和国家本身也不例外。先锋队内化于革委会,革委会内化于代表会……先锋队承担的角色将一步步转给群众组织,最终将不再需要先锋队来组织群众,而是群众来组织自己。
2.本篇文章对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解十分到位,社会主义实质上是没有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社会, 那么处于过渡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是一个充满阶级斗争的社会,是一个无产阶级镇压资产阶级的社会。而在社会主义建立前,就需要先锋队起到其作用,在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后,又需要逐渐消灭掉先锋队。

在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之间的过渡时期,即无产阶级专政时期,是阶级斗争高涨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革命路线与反革命路线的斗争极为激烈,因此过渡到共产主义,绝不是自然而然的过渡,而是阶级斗争引起的过渡。对于过渡阶段,革命组织要做的是:尽可能地建立群众组织,激发无产阶级的运动热情,尽可能地强化群众自组织能力与群众运动。所以,对于下文不能理解成是一项任务做完了做下一项任务,而是像趁热打铁一样尽可能地推进,实际上甚至会有多个阶段并存的情况。通过对十月革命与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我概括为以下:

一、经济上的过渡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在对哥达纲领的批判中具体地描述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性质:

1.资产阶级法权虽然存在,但它的作用已经不致于产生资产阶级;
2.劳动报酬不再是货币,而是劳动券,劳动券在兑换之后就被销毁,劳动券的使用期限一过就作废,所以劳动券不像货币那样会转化为资本;
3.劳动者在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根据劳动时间,在经过一定的扣除(扣除的劳动时间用于医疗、教育、抚养儿童、照顾老人、统计等事情上),按扣除后的劳动时间得到劳动券;
4.商品交换只剩下形式(等量交换原则),劳动者按照需求来计划生产,价值规律不起作用。

这是过渡阶段的目标,那么过渡阶段本身呢?我们看看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后是怎么说的。

列宁在《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关于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的报告》中说道:

……当时我说,国家资本主义是走向社会主义的一个步骤。我说这话是在1917年9月,而现在,在1918年4月,在无产阶级已经在10月夺取了政权,已经证明自己有能力(它没收了许多工厂,把企业和银行收归国有,并且粉碎了资产阶级和怠工者的军事反抗)以后……

再结合文革经验,笔者把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经济(过渡阶段)概括为三个阶段:

1.国有化与集体化阶段:剥夺大资产阶级与旧经理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国有化企业或是将企业改组为工人合作社;(注意这时还是国家资本主义)
2.统筹与群众化阶段:按照巴黎公社原则在各个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与统筹计划机构,职代会掌握企业的领导权,并确立工分制;
3.第三阶段:用劳动券取代货币。

二、组织上的过渡

我们知道,在资本主义国家,先锋队有着把分散在各地的群众组织联系起来,将经济斗争转化为政治斗争的作用;但是,要知道归根结底是群众自己解放自己,所以说先锋队虽然好,但是革命的运动进程是要求我们最终彻底消灭先锋队的,由群众本身管理一切,如若不能这样,革命就不能彻底胜利、不能迈进共产主义社会;要做到这些,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就要践行巴黎公社原则,即:委员由群众选举产生、群众可以随时罢免委员、委员执行自己制定的法令、委员的报酬不能高于熟练工人。

所以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组织形式这样由一个阶段转化为下一个阶段:

1.先锋党——群众组织;
2.先锋党——革命委员会;(这个阶段党的职能逐渐由革命委员会代替,可以说党溶解在革命委员会里了)
3.革命委员会——群众自组织(比如代表会之类的);
4.群众自组织——革命委员会。(这时委员从群众中抽签产生,群众有随时罢免委员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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